各国政府关于果蔬农药残留问题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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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果蔬农药残留问题,并且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陆续制定并颁布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 国际先进的果蔬农药残留标准是国际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其中内容含果蔬农药残留标准涉及农药146种,总计指标827项;日本残留标准涉及农药86种,总计指标611项;欧盟残留标准涉及农药76种,总计指标583项;美国残留标准涉及165种农药,总计指标802项。目前,我国与果蔬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35项,涉及农药残留指标58项,农药52种。由于许多客观因素的存在,仍有很多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使用于农作物,特别是在水果蔬菜上面。因此,开发一种安全环保、高效地清除水果蔬菜表面农药残留的清洁去污材料,使之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是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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