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一种N-取代基氨基甲酸酯类化合物,由于其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特点而受到重视,目前的氨基甲酸醋类杀虫剂已有一干多种,登记可使用的也有上百种。
用于农业上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分为两类,一类是N-烷基化合物,用作杀虫剂,另一类是N-芳香基化合物,用作除草剂。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磷农药一样是一种抑制胆碱酯酶的神经毒物,但氨基甲酸酯类和胆碱酯酶作用不形成氨基甲酰酯。它是一种可逆性抑制剂,水解后可复原成酯酶和氨基甲酸酯,因此它的中毒症状消失快,并且没有迟发性神经毒性。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作物上的残留时间一般为4d,在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明显蓄积时间约为7d,残留量很低。在植物性食品中通常可以检出呋喃丹、西维因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含量均不超过国家标准。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进入人体内,在胃中酸性条件下可与食物中的亚硝基化合物的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而亚硝基化合物具有致癌作用,因此可以认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致畸、致突变、致癌的可能。WHO允许食品中最高残留量(mg/kg):稻米和小麦为5,全麦粉和根茎类为2,家禽和蛋为0.5,精白面粉为0.2, 奶制品为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