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国家工信部网站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对3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调整,涉及2项洗涤用品标准。因标准调整或致企业蒙受损失,工信部将调整过渡期定为2年。
其中,《2011-1067Q-HG 双氧水安全规程》将由强制性行业标准转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计划;《2010-2571Q-HG 漂白粉、漂白液生产安全技术规范》由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标准更改意味着,相关企业的产品包装编号也将随之发生变化。“修改已生产的产品包装文字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额外费用。”某品牌工程师告诉《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
2天之后,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于2017年4月7日再次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T后,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调整,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过渡期内,如有新的标准发布,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
“如果完全废除此前GB包装,企业损失很大。国家编委会之所以出台过渡期后续文件,也是接受了众企业的建议。”上文品牌工程师称。
此外,工信部还发布了150项废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其中含有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作为归口单位的《QB 1034-1991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该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