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号称“百湖之市”,但由于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导致湖水水质堪忧,由于含“磷”化学物质超标,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尤其严重。为此,武汉市拟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以此改善水质。
在7月18日召开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据武汉市环保局局长阎忠宁介绍,2016年,该市63个划定了水环境功能区的湖泊中有36个总磷超标,其中龙阳湖总磷超标12.2倍;11条河流30个断面中,通顺河和马影河总磷超标,超标倍数在0.05到0.78之间。数据表明,总磷污染已成为我市水环境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
调查显示,武汉市总磷污染来源主要是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其中生活总磷主要来源于含磷洗涤用品和排泄物。含磷洗涤用品的使用不仅会增加水体总磷含量,导致水质丧失功能,破坏水体环境,而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为此武汉市政府向武汉市人大提交了《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的议案。根据议案的草案规定,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所谓的无磷洗涤用品并非不含磷,而是根据国家标准将总磷酸盐含量小于或者等于1.1%的织物洗涤用品、餐具洗涤用品、工业用净洗用品以及其他含磷洗涤辅料产品。在武汉市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无磷”字样。对于违反规定,服务行业经营者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经营性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停止使用,对个人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