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官网11月28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至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市自治区,以期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税
这次改革试点实施的是水资源费改税,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明确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
同时,为发挥水资源税调控作用,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加征1-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具体适用税额,授权省级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情况确定。
合理农业用水可免税
考虑到对中央直属和跨省水电站征税涉及中央企业以及比邻省份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其仍延续现行水资源费政策,统一确定其水资源税税额为每千瓦时0.5分钱;对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
试点方案还明确6项减免税情形,包括为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对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的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军队、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等。
河北试点一年多个行业用水降三成
为调动试点省份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此次在试点期间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跨省水电站水资源税在相关省份之间的分配比例,比照现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分配办法确定。
此前,河北省已自2016年7月1日起率先实施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据水利部方面提供的数据,河北实施试点一年多以来节水效益显著,规模以上用水户年减少抽采地下水0.37亿立方米,100多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抽采地下水改为取用地表水,一些高尔夫球场、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取用水量下降30%以上。
税费平移不增加企业居民正常用水负担
对于此轮扩大改革试点对用水居民和企业负担会产生何种影响,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改革试点采取税费平移,差别征税,费改税后,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不会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对合理的农业生产取用水量予以免税,超过限额的部分从低征税,也不增加农民负担。对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用水加倍征税,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业负担将有所增加。同时,对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其税负也会有所增加。考虑到征税后将促使企业加大节水投入,主动采取措施减少用水量,一些企业的纳税额会有所减少。 |